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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冻结从成都市以外调动进人到市各级事业单位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5-30   查看次数:


各区(市)县委编委、市级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委厅〔201319号)精神,经市委编委2013年第2次会议议定,冻结从成都市以外调动进人到市各级事业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暂时冻结从成都市以外调动进人到市、区(市)县、乡镇(街道)各级事业单位。

二、下列情况,不列入冻结范围:

(一)各级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公开招聘(遴选)的。

(二)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市本级高层次人才指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国内博士(或经教育部认可的国外硕士)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区(市)县高层次人才标准由其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并报市委编办备案。

(三)随军随调家属调动安置。

三、冻结从成都市以外调动进人到我市各级事业单位,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数、确保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及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的一项重要决定,各级组织、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要认真落实,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3年9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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