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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都区“三项举措”整合优化区级部门派驻机构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5-15   查看次数:

 

为进一步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郫都区强化三项举措,切实加大区级部门驻镇机构整合力度,不断推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体系创新。

(一)规范派驻机构管理。上级职能部门设在镇(街道)的机构,原则上下放镇(街道)实行属地管理。强化镇(街道)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在镇(街道)设置的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中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等派驻执法机构统一下放镇(街道)实行属地管理,业务接受区级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日常管理以镇(街道)为主,进一步理顺驻镇机构管理体制,提高驻镇机构运转效率。

(二)健全执法协作机制。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镇(街道)的执法中队为主体,将市场监督管理所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量多面广的文化旅游、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执法力量和资源进行下沉,与镇(街道)执法中队进行整合,构建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综合执法格局。在镇(街道)设立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并对派驻执法人员进行统一指挥和调度,进一步扩大了基层管理权限。

(三)优化下沉编制资源。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同步下沉下放人员编制。根据区划调整后镇(街道)人口、管辖面积、发展重点等因素,通过减上补下,为镇(街道)新增事业编制150名。同时,将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人社局原派驻各镇(街道)农业和林业综合服务站、水利片站、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共100人分别划转到所在镇(街道),实现用编用人向基层倾斜,进一步提升编制使用效率。(郫都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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