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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三步走”顺利完成产业功能区管理机构“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4-20   查看次数:

 

邛崃市委编办把制定产业功能区管理机构“三定”规定作为深化产业功能区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环节,以吃透精神为前提,沟通协商为抓手,严格审核为保障,抓好产业功能区管理机构“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一是吃透改革精神,把牢“三定”制定“方向盘”。深入学习研究中央、省和成都市关于产业功能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最新要求,收集整理各级关于产业功能区建设的政策法规和工作文件,熟练掌握产业功能区建设的基础理论和改革政策,为“三定”规定拟制打牢工作基础,确保坚决贯彻产业功能区建设的部署要求。

二是加强沟通协商,明晰职责交叉“边界线”。通过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与各产业功能区、市级相关部门、镇街、国有公司的协调沟通。在认真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先后明确产业功能区与规划和资源、经科、商务等5家市级重点部门在规划编制、要素保障、商圈规划等交叉事项12项,明确产业功能区与属地镇街在社会管理、征地拆迁等交叉事项10项,明确产业功能区与国有公司在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运营等交叉事项4项。

三是坚持规范审核,严把“三定”规定“质量关”。严格体例审核,指导产业功能区按照党政机构改革后市级部门“三定”规定体例拟定,切实提高“三定”规定权威性。严格文字审核,对“三定”规定初稿中字体、字号等一律按规范性公文进行审核,句斟字酌,反复推敲,力求文字表述准确无误,言简意赅。严格法制审核,将编办初审后的“三定”规定审核稿提交市司法局开展合法性审查,依法界定各项职权,确保“三定”规定合法有效。(邛崃市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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