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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坚持以产业生态圈为牵引积极推进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1-23   查看次数:

近年来,都江堰市坚持以产业生态圈为牵引,进一步理清部门、属地镇街、产业功能区职能职责,在不改变属地乡镇土地行政管理权的基础上,探索适当扩大功能区管委会管理权限,以管理权和所有权适度分离助力产业功能区高质量建设。

(一)厘清职责、协同共治,构建权责明晰的功能区经营管理体制。坚持有利于产业生态圈生态链建设的原则,厘清镇街、功能区职责,内部放权为产业功能区整体赋能,统筹整合优质资源、优质要素向功能区集中集聚。一是厘清职责边界。构建产业功能区、镇街协同共治、利益共享管理机制,梳理形成《产业功能区建设职责任务清单》,明确产业功能区承担功能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产业服务、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等管理服务工作,属地镇街主要负责本区域公共服务、社区发展治理、综合治理等职能。二是适当扩大管理权限。成功争取将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调整为成都市政府副局级派出机构;将青城山旅游装备产业功能区党工委、管委会升格为副处级派出机构,扩大功能区独立决策和资源调配权限,提升其独立发展和整体运营能力。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市级领导同志担任产业功能区和镇街第一书记工作制度,打破镇街行政壁垒,实行规划建设、资源开发、管理运营产业功能区统筹负责制,有力提高行政效能。同时,聚焦功能区管理制度完善、产业集聚发展、项目招引促建,配套建立双督促双比拼等工作推进机制,完善产业功能区建设逆向考核制度。

(二)员额总控、双轨运行,创新活力迸发的功能区人事管理制度。深入推进产业功能区去行政化改革,打破人员身份界限,推行岗位聘用制度和竞争性选人用人机制。一是全面推行员额制产业功能区全部实行员额总控管理,在核定员额、机构规格、职数限额内,依据职能职责和工作需要自主设置岗位,逐级逐类核定岗位薪酬,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对在编人员进行编制、身份封存管理,采取编内任职与岗位聘职、档案工资与岗位薪酬、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用管理三分离的双轨运行模式。二是全面推行全员聘用打破身份界限,除正职领导干部由市委、市政府任命外,其他人员一律聘用,通过内部竞聘、选调竞聘、公开招聘等方式,变伯乐相马赛场选马。所有岗位竞聘成功后签订聘用合同,实施企业化人力资源管理,实现人员由身份管理岗位管理转变。三是全面推行目标绩效考评制度。对各产业功能区实行一区一策差异化年度考评,并将考评情况与目标奖励绩效直接挂钩,完成目标考核任务的予以一定比例奖励,未完成的按比例核减。目标奖励绩效按员额总额包干,由各产业功能区依据岗位职责、业绩考核等因素确定不同系数,按年发放,坚决杜绝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

(三)上下联动、放权赋能,打造高效便捷的功能区行政管理服务模式。全方位整合政务资源,按需为产业功能区放权赋能,提升企业服务质效。一是审批权限能放则放。通过委托和授权方式,依法赋予功能区25项行政审批职能,市行政审批局刻制2号印章,交由功能区管理使用;对依法不能委托或授权、不具备条件下放的事项,推行投资项目全程代办制度,由各职能审批部门、镇街、产业功能区共同组成代办队伍,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精细化、专班制服务。二是健全政务调配机制。着眼理顺条块的关系,建立功能区吹哨、部门报到”+“企业吹哨、功能区报到政务服务机制,在经科信、农业农村、文体旅等职能部门设立园区服务科并抽调专人派驻产业功能区,同时在功能区派驻执法队伍,统筹调度各类政务资源,实现吹哨报到、快速响应,办事不出功能区。三是规范提升服务效能。完善派驻管理评价体系,赋予产业功能区对派驻机构和人员日常管理、绩效考核、任免建议三项权力,充分发挥的专业优势、提升的服务效能。以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为载体,试行项目承诺、容缺受理等审批机制,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都江堰市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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