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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区强化“四项举措”构建专业高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2-18   查看次数:

新津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要求,坚持一支队伍管执法,积极采取措施,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智慧化建设,着力构建专业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一)深化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科学化。一是立足执法体制改革新要求,深化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规划、住建、交通、水务、市场监管涉及城市管理的行政处罚权划转区综合执法局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综合行政执法范围,高标准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强化执法力量配置,要求执法队伍主管部门强化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动混岗使用的执法人员回归执法岗位;从严控制执法人员借调、审慎办理执法人员外调事项,保持一线执法队伍人员充实稳定。三是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在镇街设置执法中队和派出分局,将区综合执法局行使的787项行政处罚权下沉到执法中队和派出分局,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看得见”“管得了”“管得好

(二)健全联动机制,推进行政执法精细化。一是加强与行政审批局工作协调衔接,强化与公安、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交通等部门和镇街执法联动,探索实行跨领域部门综合执法,努力实现全过程管理到位、执法到位,形成许可监管执法的行政管理链条。二是结合综治网格责任体系建设,依托社区城管工作站,建立问题发现报送立案处理复查结案的闭合管理工作机制。三是组织规自、住建、司法、公安、行政审批、水电气企业等单位和各镇街建立并完善违法建设综合治理考核办法及治理流程,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分类处置、部门联动、督查督办、严格问责等长效机制。

(三)规范权力运行,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一是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梳理有关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事项789项,确保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二是优化执法案件办理机制。进一步细化发现、上报、认定、执法等各环节职责,实行案件办理情况通报、案卷评查和定期评议考核,探索建立警城联动管理模式,全面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三是厘清执法权限。三定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厘清执法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技术支持,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法行为以及与执法有关的监管巡查职责。

    (四)创新管理模式,推进行政执法智慧化。一是依托“1+4+N”智慧服务体系,重点引入大数据、云计算、5G等信息技术,推行网格化管理,实现环卫、秩序、市政、路灯、园林行业从突击整治向精细长效管理转变。二是为完善城市网格化管理,采取职能叠加、平台对接方式进行数字城管网格整合,将综治、公安探头接入数字城管中心,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统筹综治网格员及数字城管监督员等现有网格力量,实现职能叠加。三是通过数字城管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功能修补、生态修复、城市更新,提升城市管理、监测、管护水平。(新津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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