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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三个突出” 提高基层综合执法效能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2-07   查看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金堂县委编办立足破解基层看得见、管不了难题,逐步探索以行政执法事项一事一表形式细化执法工作流程、明确执法权限分工,提高基层综合执法效能。

(一)突出法治理念,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按照权责法定的原则,对全县4000余项执法事项进行梳理,在现行法律法规下逐项清理事项下放依据,统一事项名称、责任主体、办事流程,形成行政执法事项一事一表,推进综合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明确在巡查发现受理、证据固定、违法情节认定、处罚整改等执法环节的具体任务,规范执法行为、自由裁量标准、追责情形,由经验管理转向法治管理,压紧压实县镇(街道)两级工作责任。严把合法合规性关口,会同司法部门对一事一表清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在法治框架内有序进行。

(二)突出权责对等,解决基层职能倒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的原则,聚焦农村建房、违章搭建、娱乐场所管理、灾害应急等重点领域,研究赋予基层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县级管理权限,合理确定基层综合执法范围。聚焦放权接权运行机制,探索编制执法事项履职流程图,进一步明晰工作责任分工、扣紧执法程序环节、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确保下放权限有效承接。为推动基层执法工作执行有序、监管有力,探索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监督机制,督促镇(街道)做好执法配套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加强对镇(街道)承接执法权限的监督规范。

(三)突出协同联动,完善衔接配合机制。坚持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运行高效的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划分审批部门、行政主管部门、镇(街道)3级责任线,切实厘清执法事项审、管、查权责边界。按照审批部门事前把关、镇(街道)事中查处、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监督的原则,逐步建立审批部门负责推送许可信息,镇(街道)负责巡查发现、证据固定、案件处置,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支持的行政执法工作衔接机制,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全面梳理各部门、各环节协作配合事项,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多向告知制度,打通审批、监管、执法信息链条。(金堂县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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