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3月2日 星期一 设置首页 | 收藏添加

邛崃市三个“着力”举措推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3-05   查看次数:

邛崃市委编办围绕三个“着力”举措,扎实推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构建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综合执法体系。

一、着力厘清职责边界,构建职责明确、边界清晰的综合执法体系

一是将原有11支执法队伍整合至8支,构建以综合行政执法为主,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为辅的“1+7”执法体系,同时制定《邛崃市综合执法协作机制管理规定(试行)》,建立和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协作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部门、镇(街道)之间的行政执法协作,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实施。二是制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移交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强制事项400余项,同时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清理长期未发生且无实施必要、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行政执法事项,切实防止执法扰民。三是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原则,制定《邛崃市部门职责事项下放和承接运行实施办法(试行)》,探索实行“部门能放、镇街能接”的双向点单模式,有效解决了“多头管理”“看得见管不着”等问题,做到“令出一门、法出一门”。

二、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构建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的综合执法体系

一是严把人员进口关,采用实名制管理,只出不进,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统一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形成素质高、能力强的执法队伍。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运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执法机构的执法行为负监督责任,司法行政部门负综合协调监督责任,形成有效的监督体系。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有效解决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争利执法等行为。

三、着力推动力量下沉,构建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综合执法体系

一是向产业功能区(景区)、镇(街道)派驻执法队伍,同时制定《邛崃市相关部门派驻产业功能区(景区)和镇(街道)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派驻执法机构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人事管理以及业务指导,由所在产业功能区(景区)和镇(街道)负责统一指挥调度、日常管理和考核,进一步增强基层的“话语权”,实现“问题在基层处理,诉求在基层解决”的目标。二是组建14支基层执法队伍党支部,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引领、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执法为民的好形象。三是定期举行基层执法队伍座谈会,每场座谈会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业务培训,选举2-4例经典案例进行深度剖析,推选2名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做心得交流,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邛崃市委编办  供稿)


图片已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