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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区“三个着力”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6-11   查看次数:

为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新津区着力优化执法队伍结构、理顺职能职责、强化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一、着力优化执法队伍,构建科学高效、联动有序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一是高标准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立足改革要求,在规划、住建、交通等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划转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民政、水务、防震防空等相关领域执法职责整合,进一步拓宽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二是实行“局队合一”体制。除综合执法局执法队伍外,其余执法机构均与其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以局机关名义依法统一行使相关领域执法职责,压实对主管部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和加强队伍建设的责任。三是积极推行“互联网+行政执法”共享平台建设。强化信息技术运用,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牵头,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网络理政部门,探索建立智慧化执法共享平台,对案件交办、移送、抄告、反馈跟踪等情况实行信息化流程管理,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智慧化。

二、着力厘清职责权限,构建职责全面、边界清晰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一是厘清执法机构职能职责。在部门“三定”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并明确相关领域执法机构职能职责、细化职责任务清单,防止出现职能真空或重复执法现象。二是厘清执法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分工。执法机构承担行政执法职责,全面清理执法事项,制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履行日常监管、检查及监测等行政监管职责,强化执法协助、信息共享、技术支持、案件移送、信用联动监管等方面的配合协作。

三、着力加强执法力量,构建保障有力、行为规范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一是强化执法力量配置明确执法队伍主管部门强化统筹安排,有效推动混岗执法人员回归执法岗位;全面清理和规范临时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二是推动执法力量下沉。设置派驻镇街(功能区)执法中队,并核定编制、配备人员,充实基层执法力量,由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业务工作指导,镇街(功能区)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三是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业务培训,积极推动执法人员考取相关领域或多领域执法证书,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办案水平。(新津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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