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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扩权赋能提升镇街综合执法效能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4-26   查看次数:

 崇州市围绕“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立足扩权赋能,推进执法事项和权限向镇街下沉,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由“有责无权”向“权责对等”转变,全面提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清单管理,增强赋能的精准度。聚焦执法权力“放”下去,充分破解基层执法“有责无权”的难题,重新梳理编制完成《崇州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巡查事项清单》、《崇州市下沉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将涉及城管、规自、水务、交通、文旅等行业(领域)高频易发、易于发现,专业性、技术性不强且自由裁量基准明确的327项巡查事项、155项简易处罚事项交由镇街承担,有效破解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实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消除。

 二是分级处置,增强执法的联动性。结合下沉镇街处罚权清单,制定《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分级办理规则》,对下沉镇街处罚事项实行分级办理,明确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案件,在镇街层面直接办理完结;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镇街负责调查取证,市执法局进行法制审查;针对重特大、疑难案件由市执法局实行提级办案,镇街协作配合。超出镇街职责范围的,制定《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案件移交规则》,规范案件移交主体、移交条件、移交协作等流程,增强镇街、市执法局常态化协作配合力度,形成上下联动贯通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培训,增强执法的操作性。聚焦执法事项“放下去”下去,镇街“接得住”,强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镇街常态化培训机制,围绕执法理论培训、执法业务培训、执法队伍作风纪律培训等方面,将镇街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全员纳入培训范围,按照“430”(即全年集中培训不少于4次,常态化培训不低于30学时)培训要求,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司法局、镇街制定年度培训任务,切实提升镇街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办案水平,确保镇街在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执法工作。

 四是过程考核,增强履职的主动性。建立“月通报、季排名”考核长效工作机制,围绕镇街执法巡查落实、违法建设治理、案件质效、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制定量化考评指标体系,依托智慧执法平台数据统计、现场检查等考核方式,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执法局开展考核工作,构建了以月通报作为季排名基础,季排名作为年度考核依据的考评体系,促进镇街全面主动履职。(崇州市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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