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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模式切实解决幼儿入学难问题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8-29   查看次数:

近年来,随着高新区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辖区人口数量迅速增加,幼儿入园需求不断增长,辖区群众关于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公办幼儿园缺失的咨询、投诉量长期位居教育政策咨询首位。当前,根据严控机构编制总量的精神,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期间,事业机构和事业编制以2012年底的总量进行总控,原则上不得新增。新设立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招聘教师的老路已不适合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为切实解决幼儿入学难问题,高新区编办会同相关部门创新了公办幼儿园办园模式,将新建公办幼儿园纳入二级法人机构登记管理,探索出一条开办公办幼儿园办园的新模式。

一是政府出资、品牌管理、依法登记在不增加事业单位机构个数的前提下,高新区创新了公办幼儿园举办形式,不直接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成立事业单位,而是通过政府出资、由现有公办中小学校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形式,新开办了9家公办幼儿园。在运作模式上,由高新区教育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公开招投标等形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具有资质的学前教育品牌机构,负责具体管理和运营。高新区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等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依法将新开办的公办幼儿园纳入二级法人机构进行登记管理。

二是核定教职工控制数,全员纳入劳动合同管理。为加强新开办幼儿园师资队伍保障,由高新区人事部门会同教育部门依据《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为各新开办幼儿园核定了教职工控制数,并制定出台了《成都高新区公办幼儿园编外教职工公开聘用条件》。在教职工控制数和聘用条件下,择优引进管理团队和教职工人员,全员纳入劳动合同进行依法管理。按照略高于全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平均薪酬水平的标准,核定新开办幼儿园教职工薪酬标准,并明确了与高新区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人员薪酬标准同步调整的薪酬增长机制。

三是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明确各方责权利关系。为加强对举办学校以及运营团队的有效监督管理,切实保障教学质量,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了各方的责权利关系。高新区教育部门制定了新开办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办法,机构编制部门将是否制定监管办法作为二级法人机构登记的前置条件。高新区教育部门与新开办幼儿园所在街道、以及运营团队了委托管理合同,明确了教育主管部门、街道、管理团队之间的责任、权利和利益关系。高新区教育部门及相关街道完善了日常监管办法,不定期对新建幼儿园进行检查,以确幼儿园良性运转。(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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