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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五个坚持”蹄疾步稳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10-28   查看次数:

按照《成都市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对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在市委编办大力指导下,锦江区结合实际,科学制订改革方案,细化改革措施,蹄疾步稳有序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的领导机制,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转企改制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转企改制工作。改制过程中,坚持党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改制中的政治、思想、组织保证和战斗堡垒作用。改制后,注意保持党的工作连续性,及时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二是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持事企分开,严格以社会功能为依据,将兼有事业、企业“双法人”资格的1家事业单位划分为经营类事业单位,并推进转企改制。按照改革明确方向,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收回事业编制,直接转制为企业,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三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工作流程。根据国有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和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周密制定转企改制方案,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充分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是坚持多措并举平稳推进。强化宣传引导,指导主管部门深入涉改单位开展政策解读,正确引导职工情绪,凝聚改革共识,消除思想障碍。拓宽安置渠道,通过开辟新的就业岗位、培训转岗、制定优惠措施等方式,在完全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在编在岗人员去向问题,解除职工后顾之忧。

五是坚持因地制宜处置国有资产。严格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属清晰、风险控制、安全完整的原则,依法依规对转制单位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准确核实债权债务,坚决堵住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漏洞,始终守住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政策红线。为解决转企改制后的国有资产遗留问题,因地制宜设立遗留问题协调处置办公室,将权属不清、有瑕疵、或不宜由转制企业承接的资产、项目、债权债务等事项统一交由协调办后续处置,避免因遗留问题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影响改革进度。(事编处  锦江区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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