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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不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4-03   查看次数:

都江堰市委编办结合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不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不断优化全市事业单位布局设置和编制配置,有力推动公益事业发展。

一是坚持精简高效,推动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合理化”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统筹协调,全面分析全市事业单位履职尽责和人员编制情况,摸清事业机构编制底帐,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中共都江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事业单位的实施意见》,整合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清理撤销“空壳”事业单位、优化整合职能相同或相近事业单位,整合撤销“小、散、弱”事业单位43个,调整规格8个,规范名称32个。

二是坚持严格管理实现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在坚持严控总量的前提下,深入研究制定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优化设置的基本原则:机构设置坚持“撤一建一、撤多建少”原则,编制核定按照“基本编制+动态编制”原则,职数核定按照“依规统筹”原则,内设机构按照“精简效能”原则,确保全市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范,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合理,事业单位结构布局优化。

三是坚持精心指导确保事业单位要素规范标准化”以强化公益属性为核心,针对全市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同类型特点及运行规律,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加强对全市事业单位要素规范工作的指导,印发《全市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要素规范标准》,对全市公益类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隶属关系、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含职数)、机构规格、内设机构、机构类别和经费形式等要素进行规范,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职能调整、内设机构整合、人员定编定岗等工作。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争取机构编制使用效益“最大化”持续创新管理举措,建立一般事业单位编制周转池制度,用于补充高端紧缺人才和高学历人才。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动态调整、有增有减”原则,创新教师编制管理制度机制,加强用编精准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益。按照“动态调整、周转使用、人编捆绑、人走编收”的原则,在医疗机构实行人员总量控制编制管理制度,为医疗机构专业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提供编制保障。不断挖潜编制资源,推动编制向保障民生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中心全局工作定向定量有效投放,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都江堰市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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