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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加快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12   查看次数:

青白江区以完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为目标,坚持优化协同高效为原则,以“四个一”改革试点为抓手,通过重塑机构职能体系、优化部门派驻机构运转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快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

一是重塑镇(街道)机构职能体系。将镇街原“向上对口”设置机构优化调整为“向下对应”的“6+X”模式,在镇街统一设置综合、党群、社区发展、社区治理、民生服务、综合执法协调6个机构。同时,结合镇街工作特点,个性化设置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及城市更新等特色机构,推动机构设置更加贴近群众需求、运行更加扁平高效。

二是优化部门派驻机构运转机制。涉及规划编制、建设验收、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等,相关部门通过邀请属地镇街负责人参加会议、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赋予了镇街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涉及多部门事项,由镇街牵头负责协调,充分行使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权。部门派驻基层的综合执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队所下放镇街实行属地管理,镇街统一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办公室,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基层执法监管力量和资源,以镇街名义组织开展执法工作,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是创新镇街智慧治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全力服务保障“四个一”改革试点,设立区智慧治理中心,统筹推进民生诉求、网络理政、智慧治理、数字城管等机构职能优化重组。大力推进镇(街道)扩权赋能,印发《下放镇(街道)部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规范事项下放操作流程,印发《青白江区部门职责事项下放实施办法》。积极探索镇(街道)综合执法协调办负责人由政法委员兼任,鼓励镇(街道)根据需求安排班子成员兼任其他内设机构负责人、与产业功能区交叉任(兼)职,不断增强综合执法协调办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的能力。(青白江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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