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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探索法治化精细化途径 高质量推进事权事项整治工作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15   查看次数:

为高质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成华区在全面落实市委部署的基础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事项较多的领域,由编办和依法治区办指导,在人社部门探索法治化精细化事权事项清理、规范途径,扎实提升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切实降低街道、社区负担,真实优化人民群众的体验感与获得感。

一、全面依法梳理,确保事权事项“家底清”。

一是对照法律法规梳理,理清“该做啥”。为避免因主观认识偏差导致“该做不做”等现象,按照职责法定的原则,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除行权事项外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规定的职责事项,并梳理“三定”规定和规范性文件所明确的职责事项,两相比较合并同类项、联通关联项,凡与上位法不相符的,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和反馈上报,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执政行政于法周延。区人社局法定本级行使行政权力事项69项、公共服务事项147项。

二是梳理实际履行事项,理清“做了啥”。为避免部门事权事项梳理遗漏,对当前实际履行事权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除梳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以外,以科室为单位梳理工作中承担的具体事项和梳理以会议纪要、电话通知、目标考核、责任书等形式承接或下放的事项,做到应梳尽梳,确保无遗漏、全覆盖,全面真实反映本单位日常履职情况。经梳理,区人社局未发现以电话通知等形式承接上级事项或向街道、社区下放事项。

三是区街联动对比分析,理清“放(接)了啥”。为精准查找应放不放、放责不放权、不该放却放了等问题,部门实际履行事项归总整理后,与法定事项比较,初步确定问题事项,再与街道(社区)联动会商会审,以街道“三张清单”和社区“三张清单”为参考逐项分析研判,认准“病灶”、找准“病因”、精准“施治”。经清理,成华区人社局承接10项、下放46项,其中存在就业补贴申领等3项“应放不放”问题。

二、深化成果运用,确保依法履职“责任清”。

一是实行岗位管理,明确“做什么”。按照一件事一个人办、一类事尽量一个岗位办的原则,将内设机构职责任务划分为若干岗位,涉及工作量大的事项,以业务对象划分为边界横向设置了若干相同岗位。将事权事项逐一细化到具体的岗位,使职责到岗、责任到人,从根本上防止职责不清、选择性履职和违规下放,进一步规范事项事项运行,降低业务“新手”学习成本。

二是抓实流程管理,明确“怎么做”。明确各事权事项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限、流转要求,推动形成单位内部分工协作、整体高效履职的良好局面。尤其是对外办理和下放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制订制式文本和示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下放事项由下放部门(单位)拟制事权事项履行(办理)关键要素、环节、流程,确保街道社区接得住、管得好。区人社局全部从法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咨询/投诉渠道等14个方面,逐项将下放事项拟制了流程图,确保街道、社区“轻松学会、简单上手”,高效高质提供人社领域服务。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明确“错题本”。绘制集事权事项名称、岗位职责、办理程序、违法风险等于一体的“法治导图”,并编发《法律法规读本》《警示案例读本》,详细梳理违法责任涉及的法律条款和风险点位明确追责情形,并收集相关案例,以案说法,切实奠定依法履职基础,确保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确保 心有所思、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夯实制度保障,确保事项调整“程序清”。

一是依法下放“包教会”。为杜绝“一放了之”,印发事权事项下放工作规程,明确下放事项交接程序。要求双方签订交接清单,逐项指导交接事权事项名称、交接单位、交接期限、交接内容等事项,下放部门(单位)要采取集中培训、座谈交流、跟班学习、日常指导等方式做好事权事项运行指导工作;承接部门(单位)要做好承接事权事项实施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承办机构,确保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二是按需下放“需授权”。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以及工作需要确需街道社区承担的事权事项,明确申请下放工作程序,建立论证和审核机制,申请单位需组织相关单位、基层代表等召开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向区委编办提交《下放职责事项准入审批表》、征求意见情况、职责界限和权责变化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根据权限按程序审核报批取得授权,确保“工作确需”和“民生亟需”两种按需下放类型能够科学、合理、合法的下放;

三是处置违规“有渠道”。公布事权事项违规下放投诉举报渠道,实时受理区域内违规下放、下放未落实相应保证措施等违规行为;在社区探索建立基层观测点,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收集分析事权事项运行情况和社区及居民意见建议。由区委编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处置,督促及时纠正和整改违规问题,视情况予以通报;对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吸收。同时,明确部门下放职责事项不符合规定和程序的,承接单位可拒绝执行并报告。(成华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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