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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一清单四机制”规范属地管理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0-16   查看次数:

金堂县以一清单四机制规范属地管理优化再造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推进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清单试点工作,助力镇(街道)赋能增效。

(一)“一清单”三级拆解“属地管理”事项编制《镇(街道)重点领域属地管理事项责任分工清单》,以基层热点、难点、痛点为导向,先行确定10属地管理重点职责领域,形成一级属地管理重点职责领域目录;以镇(街道)职责事项为标的,将重点职责领域中周边区(市)县、本地域县级部门、镇(街道)提供的县乡两级边界不清工作事项,进行逐一研究,筛选出现实中确实存在或易出现推诿扯皮的事项、法律法规未细分事项,作为目标事项,按照事项标准相对统一的原则,参照权责清单、其他地域制定的属地管理事项名称,形成相对规范的二级目标事项名称目录;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立足工作实际,对目标事项的具体扯皮或模糊环节,按照全办理周期梳理原则,进行第三级拆解,以具体事项逐一明确部门、镇街责任,针对性解决95属地管理事项的具体问题。

(二)“四机制”多元支撑“属地管理”规范化。一是探索构建属地管理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规范调整程序,始终保持清单的制定与工作任务需要和基层群众需求同频共振;二是探索构建属地管理事项清单依单监督问责机制,将镇(街道)重点领域属地管理事项责任分工清单作为县乡履职、监管和问责重要依据,对未按清单履职发生问责情形的,严格对照清单有关内容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依法依纪依规问责追责,切实解决问责过滥问题,让基层干部清楚干事、明白负责;三是探索构建属地管理事项清单考核评价机制,以镇(街道)职责任务为依据,管理服务实效为重点,强化镇(街道)对相关县级部门的评价力度,县级职能部门将依单履职、部门交办事项等执行情况纳入相关县级部门综合考核范围,逆向传导属地管理压力;四是探索构建部门交办事项准入机制,严禁县级职能部门擅自以部门、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等名义,将已明确由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交由镇(街道)办理,制定交办事项准入制度,严格准入事项审核程序,强化准入保障,明确职能部门有义务为承担事项办理的镇街提供必要的经费、人才、技术保障和培训指导等。(金堂县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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