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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新区“三个坚持”稳妥完成镇街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6-11   查看次数:

为做好镇街行政区划调整“后半篇”文章,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镇街机构改革部署,东部新区于4月底前稳妥完成了15个镇街三定规定制定印发工作,为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提供了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坚持摸清实情,确保“三定”规定精准制定。为摸清15个镇街人口面积、工作任务、编制规模、干部配置、发展定位等情况,先后到草池、芦葭、玉成等地走访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10余次,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打牢镇街“三定”规定制定基础。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推动“三定”规定高质量制定。紧密结合面积、人口和发展任务,对各镇街的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进行了差异化配备。同时,为保持改革的平稳性,避免大的波动,本轮改革镇街的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不做调整,实行总量控制。

三是坚持规定自选相结合,实现“三定”规定科学规范创新制定。一方面,严格落实内设机构限额管理,规范表述、清晰明确镇街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等内容。另一方面,因地制宜在镇街差异化设置内设机构,并结合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工作需要及乡村振兴、幸福美好生活建设,在镇街内设机构中设置综合执法队,在镇街直属事业单位设置中设置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使“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实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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