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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改革警务体制推动警力下沉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08-09   查看次数:

近年来,合肥市结合公安系统正规化建设和“三基”工程建设,按照大部制和扁平化管理原则,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事权下放和警力下沉、以“三定”实施推动职能优化与机构整合、以提高效能引领编制增量的使用和存量的调整,有效缓解了警力不足的矛盾和问题,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率。
    (一)规范内设机构设置。按照精干高效、运转协调、警令畅通、权责明确的原则,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规范整合。对职能相近、工作性质单一的机构进行调整撤并,合并制证处与户证处、科技处与信息通信处;按照《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界定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将法制、督察等若干个履行执法勤务职能的机构统一实行队建制;将多个正科级二级机构分别归口到纪委监察室、政治部、警令部和机关党委等。通过改革,机关内设机构数量精简一半左右,编制精简20%左右,精简的编制和人员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
    (二)优化警务配置格局。调整一镇(街)一所警务配置格局,将原有的58个派出所整合为39个。整合后,派出所内勤、户政民警减少30余人,派出所领导减少40余人,派出所平均警力增加近二分之一。改革后,社区民警可集中精力深入基层开展工作,社区矛盾和治安隐患能及时得到处置,派出所处置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案件能力得到有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三)科学配置警力资源。坚持盘活存量和用好增量并举,注重从体制机制和政策等方面推动警力下沉。一是新增编制全部用于基层,2006年以来新增编制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二是精简机关充实基层,2009年以来按照机关总警力20%的比例先后三次精简机关民警,加强基层一线警力;三是交流轮岗加强基层,推行科以下民警交流轮岗制度,全市已交流轮岗民警占民警总数50.41%;四是加强派出所班子建设,按照业务精干、责任心强、群众公认的标准配备派出所班子,整合后的派出所班子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占64.8%。
    (四)积极拓展警务方式。通过精简机关、整合派出所、科学配置警力等措施,全市社区民警大幅度增加,基本实现了从“一区一警”到“一区多警”的转变。同时,采取在派出所原址设立警务室、实行弹性工作制、推行流动警务室等多种方式拓展警务工作,街面见警率不断提高,发案得到有效压降,警情处置更加快速有效,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 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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