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3月2日 星期一 设置首页 | 收藏添加

新津县扎实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08-10   查看次数:

新津县花源镇是全国25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之一。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新津县紧紧围绕试点工作各项要求,立足县情实际,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花源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下放管理权限,激发改革活力。一是赋予区域发展决策权。在符合市、县总体规划前提下,赋予花源镇自主编制区域性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的权限。二是赋予项目直接报批权。除上级文件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县级以上审批(核准)的项目外,对花源镇辖区内符合产业政策规定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各类工程项目,由花源镇自行审批(核准),再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三是赋予建设规划审核权。花源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规划由花源镇负责实施。四是赋予社会管理权。花源镇辖区内的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广告位招商经营、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国有资产管理等,由花源镇负责管理经营,经营收益用于花源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二)完善财政体制,增添改革动力。一是完善财政奖励机制。对零散税收进行考核,对完成餐饮行业、租赁行业、漏征漏管等考核任务后,县级实得部分由县财政按照100%安排支出,用于扶持花源镇发展。二是完善财政保障机制。花源镇党政机关运转经费、农林水利、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经费等基本支出需求由县财政保障。花源镇城市管理经费,以及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雨污管网、生态湿地等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实行专项转移支付。三是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花源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涉及花源镇发展的重大事项所需经费,报县委、县政府一事一议。同时,每年为花源镇的村(社区)划拨20-30万元公共服务配套专项经费,为基层公共服务提供基本保障。
    (三)强化组织保障,增强改革实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建立推进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研究花源镇行政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二是选派优秀人才。通过严格考察,从县级机关选派了5名优秀年轻干部到花源镇工作,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增强推进改革的实力。三是充实工作力量。为每个村(社区)增配1名年轻、文化层次较高的专职副书记,负责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为村(社区)储备优秀干部人才,促进基层事业的发展。
 

图片已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