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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积极推进街道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08-25   查看次数:

为解决街道执法力量分散、权责分割、重复处罚、效率不高等问题,2008年以来,武侯区通过整合执法资源、下移执法重心、优化执法运行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在全区13个街道办事处全面实行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城市管理与治安防范的有机结合,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整合执法资源,强化整体合力。采取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向街道派驻执法人员的方式,依法向街道延伸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执法权限。同时,整合街道治安、城管和部分职能部门的执法队伍,成立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将卫生、劳动、环保、安监等4个职能部门的9项简易执法事项全部纳入综合执法范畴,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统一行使。改革后,市容秩序、社会秩序、市场秩序和市容市貌明显改善,群众投诉较为集中的“六乱”现象大幅减少。
    (二)明确权责关系,强化属地管理。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改革思路,本着“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街道与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即街道负责综合执法大队的绩效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综合执法大队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街道分管领导之间以及促和办、城管科、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之间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了多部门齐抓共管、一支队伍总体负责的整体工作格局,有效降低了执法成本,提升了执法效率。
    (三)统一执法标识,强化制度建设。为加强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区政府制定出台了街道综合执法管理暂行办法,各街道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了加强综合执法队伍管理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以及车辆管理制度和协勤队伍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并专门为综合执法大队配备了执法电瓶车和综合执法专用制服,从组织管理、执法范畴、队伍建设、队容风纪、社会监督、绩效考核等方面对综合执法队伍管理工作作了全面细致的规定,有效提高了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无缝联动。依托区城管局数字化管理平台,构建“问题发现——统一指挥——分类处置”的综合执法管理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网格监督员“流动哨”作用,将发现的问题通过无线移动设备“城管通”上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受理举报投诉后,派遣执法人员对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执法中,执法人员按照“分片包干、分块负责”原则,通过在交通要道、重点部位、公共复杂场所等设点守卡、日常巡街和24小时不间断巡逻相结合等方式,有效减少了执法死角和治安盲点,治安和刑事案件发案率得到大幅压降,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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