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督促事业单位规范运行,大邑县委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一细则、一单、两库”等抽查工作制度。“一细则”即大邑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细则,明确抽查程序、事业单位备查资料清单、抽查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一单”即抽查内容清单,明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公示情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相关资料管理等3个方面19项的抽查内容。“两库”即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按照“双随机”原则,从中随机抽取被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
(二)严格开展实地核查。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年度报告书公示情况及登记档案资料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并要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以及加盖单位公章。
(三)强化抽查结果运用。抽查执法人员当场反馈检查结果,出具《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和时限,并向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交办。主动联系整改单位,跟踪整改进度,及时梳理抽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事中监督。同时,做好抽查工作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已备资料有案可查,工作有迹可循。(大邑县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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