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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区“四项举措”为教育事业优质健康均衡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0-16   查看次数:

近年来,青羊区切实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地位,着力构建更加优质均衡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持续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师生比配备,建立教师人员总量标准。针对全区教师编制严重不足与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的突出矛盾,充分考虑学生激增、教育改革、对口支教等现实困难,以教育部门核准的在校学生数为基数,在中央规定的师生比标准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确定小学1:18、初中1:12.5、高中1:11.5教师总量配备标准,应配教师总量中的编制不足部分通过核定编外教师限额解决,充分保障教学正常开展所需的师资力量。

(二)建立人才储备机制,保障青羊新城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储备,根据领办学校可增核领导职数政策,为17所领办学校各增核领导职数1名,用于新办学校干部配置。二是加强在编教师储备,结合教学开展、学生人数、新建学校等实际情况统筹调剂部分编制作为储备专编,用于新城新办学校公招优秀教师。三是加强编外教师储备,在配备标准范围内,建立编外教师蓄水池,用于全区编外骨干教师人才储备和调配使用,为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调剂增加学前教师编制,充实幼儿园师资力量配备。在全区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前提下,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把稀缺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通过事业单位调剂出52名事业编制,用于补充编制缺口较大的幼儿园,一定程度上缓减了全面二孩政策后学前教育编制供需压力,加强了学前教育教师力量配备。

(四)强化编制资源动态管理,不断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在中小学编制总量限额内,将有限的编制资源在不同学段、不同学校之间进行有效适时调剂,做到既优先保障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又统筹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同时,根据新学年学校学生人数变化,按照师生比配置标准,对学校教师限额实行动态调整,及时优化调整教师编制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发挥编制资源效益。(青羊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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