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专业领域的编制需求,破解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因满编超编不能及时引进特需人才的难题,近日,双流区出台《成都市双流区机关事业单位“三重”人才专项编制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三重”人才专项编制的使用和管理标准进行了明确。
(一)界定适用范围。《办法》明确“三重”人才专项编制是指在区级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内单独划定的专门用于引进“三重”人才(服务于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专业领域的高端人才)的编制,由区委编办在全区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内统筹调剂,形成“三重”人才专项编制周转池。
(二)严格专项管理。《办法》明确“三重”人才专项编制实行专编专用、总量控制、单列管理、人走编收、循环使用,建立专项使用台账,实行人编对号、实名制管理,其他人员不得占用。使用专项编制的单位,减员后空余编制须冲抵专项编制。使用专项编制的人才出现辞退、调离、退休等情况,专项编制予以收回,仍纳入周转池周转使用。
(三)细化办理流程。“三重”人才专项编制使用分为集中申报、制定计划、招聘引进、办理入编四个流程,用人单位根据需求提交申请,区委编办按程序出具《用编通知》,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用编通知》和用人需求,拟定全区“三重”专编使用计划,报区人才和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会同用人单位按程序引进人才,区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用人单位负责人员管理使用。
(四)强化监督问效。《办法》明确组织、编制、人社部门要对用编单位执行《办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引进人才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有空编未及时冲抵“三重”人才专项编制的,暂停受理用人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双流区委编办 供稿)
【上一篇】: 优化工作体制机制 推动内部审计转型升级
【下一篇】: 大邑县“清单化”管理构建协同高效履职行政执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