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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清单化”管理构建协同高效履职行政执法体系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4-13   查看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大邑县以理顺职责关系为关键,探索清单化管理方式,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机构高效协同配合,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率。

    (一)构建机构职责清单,推动职责划分科学规范。重新调整规范全县执法队伍的机构编制事项,理顺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关系。明确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履行日常监管、检查以及协助调查取证等职责,健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确保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不越位、不缺位。

    (二)完善重点领域清单,推动执法衔接联动高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中住建领域管理与执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大邑县关于加强违法建设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等,在城市管理及违法建设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明确协调配合机制的组织形式、范围、工作内容和运行流程等,着力构建一体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联动施治的工作格局。

(三)编制执法事项清单,推动精细化执法。依据部门“三定”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清理、优化行政执法事项,相关执法部门共梳理出3000余项行政执法事项,形成执法事项清单并适时动态调整,通过“三定+执法清单”做到职责任务不漏项、确保各项执法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干”。(大邑县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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