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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区委编办“三个强化”推动机构编制管理“三大转变”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6-11   查看次数:

新津区委编办着力运用法治思维和科学方法,以强化法规宣传、台帐管理和标准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向法治化、规范化和精细化转变。

一是强化法规宣传,推动管理理念向“法治化”转变。持续加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认真学习领会《条例》主要内容、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引导编办干部时刻坚守制度红线。通过召开培训会的方式,组织区级部门140余人集中学习《条例》,进一步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强化各部门党管机构编制、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强化台账管理,推动管理手段向“规范化”转变。以台账管理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合理分配,切实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完善机构编制历史沿革台账,深入开展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文件的收集整理,及时更新文件名称、文号、调整内容等事项,做到机构编制变化有源可查。同时,建立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全面梳理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上职数和干部配备情况,加强与组织部门联动配合,实行动态化协同管理。

三是强化标准建设,推动管理模式向“精细化”转变。建立实名制系统指标填写标准,从根本上解决实名制系统指标多、体系杂、填写口径不一致的问题,以统一的标准规范实名制信息填写,降低实名制系统操作难度,提高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度,为在编人员的精准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为人员调配和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提供决策依据。(新津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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