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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区以督查调研 促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落实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9-15   查看次数:

    近期,新津区委编办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部门,重点围绕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职责运行情况、机构编制及人事纪律执行情况在全区党政机关开展督查调研,并立足解决当前问题、优化机构职能提出措施建议,助力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结合市机构编制部门机构编制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着力推动机构职能更加优化协同高效,拟定区级机构编制督查调研方案,要求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由纪委监委、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室人员组成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组织座谈等方式,重点对机构改革新增政府组成部门和职能职责调整幅度较大部门进行督查调研。

    (二)突出重点,查调结合。通过查阅资料,重点对部门在内设机构设置、编制人员配备、实名制管理等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规情况进行实地督查;通过座谈,重点了解改革后部门职能职责运行情况,是否存在职责边界不清、推诿扯皮现象;了解执法机构工作职责履行、工作开展情况及人员现状,为下一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开展摸清底数。本次督查调研工作,共收集自查自纠报告56份,实地督查调研部门16个,组织召开座谈会16次,谈话30余人次,并形成督查调研专题报告,聚焦人员管理、职能运行、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等4个方面,为部门理顺职责、提高人员使用效率、促进效能提升提供措施建议。 

(三)健全机制,防治齐抓。各部门积极构建内部自查自纠机制,将本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避免管理不规范,导致人浮于事、错位配置、效率低下等情况发生;纪委监委、组织、编办、人社四部门定期对部门职能职责运行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情况、选人用人情况、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等开展督查,同时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干部管理法规宣传普及工作;针对发现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根据机构编制相关规定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实施问责。(新津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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