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编委《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青羊区委编办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确保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有效实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将中央编委《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转发全区学习贯彻,明确机构编制报告工作是《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重要工作制度,各街道党工委和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并明确专人负责,党工委、党组(党委)严格审核把关,按期准确如实报告机构编制工作情况,确保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全面覆盖、落地落实。
(二)细化工作举措,提升报告质量。按照《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要求,提出我区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要求,对坚持重大事项一事一报的内容、年度报告的工作程序、报告的质量要求、报告的主体责任、报告的格式等事项作了细化明确,确保报告规范有序,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参考性。
(三)注重结果运用,突出报告实效。区委编办负责依托实名制管理平台对机构编制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对部门落实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总结问题原因,限期督促整改,对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判,为区委全面了解部门情况、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切实发挥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在强化机构编制意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改进机构编制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青羊区委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