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3月2日 星期一 设置首页 | 收藏添加

都江堰市委编办“四维发力”贯彻落实《成都市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3-15   查看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成都市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都江堰市委编办在深学、广宣、细研、实抓等方面“四维发力”,将落实好《实施方案》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始终,全面提升机构编制队伍能力水平,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在“学”上下功夫,提升认识的高度。一是通过市委常委会、编委会专题学习党校培训等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学习贯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深刻领会、严格遵守和全面执行《实施方案》,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政治站位和专业能力;二是充分利用中心组、固定学习日等学习机会开展专题研讨、座谈交流,组织市委编办全体干部职工扎实开展学习培训,在学深悟透上级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切实将上级精神贯彻落实到机构编制工作中,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二)在“广”上下功夫,拓展宣传的广度。一是转发《实施方案》到各单位党委(党组),指导抓好学习宣传,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掌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督促认真贯彻执行,自觉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市委编办各科室在办理业务工作的同时,向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宣传方案有关内容,使其知晓相关业务流程及办理权限,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机构编制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浓厚氛围。

(三)在“深”上下功夫,确保落实的深度。一是结合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修改完善《中共都江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都江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履职,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二是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从总体要求、规划动议、加强论证、严格审议、严肃监督问责等方面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健全完善部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机制,出台《都江堰市市直部门职责分工协商协调办法》,探索创新编制“周转池”等管理方式,提升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操性,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四)在“实”上下功夫,加大督查的力度。一是压紧压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主体责任,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制,明确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和频度,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单位)严格按方案规定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督促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加强“条条干预”问题预防和整治,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方案落地生效;二是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动协作,完善机构编制问题预防机制,实现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机结合,切实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和精准度。(都江堰市委编办  供稿)

 


图片已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