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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四项制度”推动《成都市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方案》落地落实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4-13   查看次数:

近日,成都经开区党工委书记、龙泉驿区委书记、编委主任何勋主持召开区委编委2021年第2次会议,传达学习《成都市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方案》以及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暨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会议要求,龙泉驿区委编办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法规常态化学习“四项制度”,推动机构编制政策入脑入心,机构编制工作走深走实。

(一)完善中心组定期学习制度。压实主体责任,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及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方案》等机构编制重要法规文件纳入区委常委会会前学法内容。抓好关键少数,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将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法规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议题,列出专题学习计划,作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增强各级领导遵守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牢“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

(二)坚持机构编制专项培训制度。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及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部门坚持定期集中培训、内部传达学习等方式,强化各部门(单位)人事干部对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学习领悟;区委编办各职能科室作为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法规的具体执行者,注重深学细悟照章办事,严格执行动议、论证、审批程序,把《实施方案》变成机构编制工作的“行动白皮书”。

(三)健全干部职工全员学习制度。强化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第一时间将《条例》《条例释义》及相关配套政策等资料送达区委编委成员,向区级各部门(单位)发放《实施方案》,引导广大干部深入学习。各部门(单位)采取党组(党委)集体学习、干部个人自学、谈心谈话、专题研讨等方式,结合政策适用范围区分对象分层分类组织学习,努力扩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关注度”和“知晓率”。

(四)建立违规违纪案例警示通报制度。要求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违规违纪案例的专题集中学习,充分发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和从事机构编制工作的干部职工知责任、明底线、守纪律。加大机构编制执规力度,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用好通报批评、责令限期纠正、予以纠正、撤销机构、收回编制、核减领导职数和暂停受理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等7项处理措施,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落实。(龙泉驿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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