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金堂县委编办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聚焦抓配套、重衔接,着力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以“三定”规定为基础。研究制定县级部门“三定”规定和实施办法,明确适用范围、启动权限、表述内容、征求意见和审定发布等工作要求,切实发挥“三定”规定在职能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等立改废释情况,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重大体制调整,优化完善农业农村、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部门“三定”规定,以法定文本形式对职能职责调整进行明确。
二是以任务清单为补充。研究制定县级部门、重点领域、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编制实施方案,细化明确适用范围及起草、审核、协商协调、审定、发布等流程,提高清单编制工作规范化水平。聚焦重点难点堵点问题,以“三张清单”为抓手,开展乡村振兴、产业功能区、镇(街道)行政执法等领域职责任务研究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主次责任、具体任务、岗位责任、流程标准,切实拧紧责任链条。
三是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聚焦机构编制内部管理,创新工作机制、细化工作程序,修订完善《中共金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机构编制工作制度,明确请示报告、公文处理、会议制度、档案管理等事项,将成熟的管理经验上升为管理制度,规范科室受理事项办理工作。聚焦机构编制业务环节,编制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工作规程,明确机构编制事项申请、评估、报告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完善覆盖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各个环节的配套制度,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压紧压实对申请事项的调研论证工作,确保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金堂县委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