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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委编办“三举措”提升机构编制法制化水平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9-06   查看次数:

近年来,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邛崃市委编办遵照“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着力强化机构编制法制意识,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严肃编制刚性约束,推动机构编制管理由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着力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一是注重学习培训,强化机构编制法制意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方案》和《成都市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方案》纳入市委和各部门单位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市委党校培训课程。分片区深化镇街、部门进行机构编制系统培训,就《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开展专题辅导讲座,解答各单位机构编制方面的疑难问题。

二是注重制度建设,强化机构编制建章立制。重新修订《中共邛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邛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对市委编委和市委编办的主要职责、权限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制定出台《邛崃市委编办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工作规程》,以机构编制工作基本流程为主线,明确了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关键环节的程序和要求,为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夯实基础。

    三是注重日常监管,强化机构编制纪律约束。建立机构编制纳入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组织开展全市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督促相关单位逐一整改。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加强对市级部门、镇街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邛崃市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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