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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委编办“三个突出”积极推进 机构编制法定化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4-26   查看次数:

龙泉驿区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强化制度规范建设执行,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效能,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突出理论学习,树牢机构编制法治思维。一是编委领导带头领学。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纳入2022区委常委会会前学法计划、区委编委会会前学习内容,切实提升编委领导依法管理和决策水平。二是健全常态学习机制。健全完善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法规常态化学习机制,将《条例》等机构编制法规纳入党校干部培训课程,推动全区各单位把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作为领导班子定期学习、干部职工广泛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干部树立“编制就是法制”意识三是组织开展深度学习。印发《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利用室务会、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会等载体,组织机构编制干部学习《条例》及省市配套政策文件等法规制度,切实增强干部红线意识,自觉以法治思维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落实落细。

(二)突出制度执行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一是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严格执行《区委编委会工作规则》《区委编办工作细则》,健全完善“三个一”制度,对改革方案、职能优化、编制配备等机构编制重要事项,坚持编委会集体研究审议,确保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督促各单位按要求向区委编委报送2021年机构编制执行和管理情况报告,加强梳理分析,高质量形成《龙泉驿区2021年度机构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报市委编委。三是严格执行用编审批制度。加强用编前置审批,规范用编流程,督促单位调入人员拟使用编制前,通过实名制系统申请用编,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按审批权限办理人员调动手续,切实把好编制使用关。

(三)突出监督落实,增强机构编制法治权威。一是维护“三定”规定权威。从严执行《“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督促各单位按照“三定”履行职责、设置机构、配备人员,严禁超编进人、超标准配备干部和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二是强化机构编制核查。开展全区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构建全方位联动的统计工作体系,摸清全区机构编制底数,推动全区各类机关和事业单位完成自查,集中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中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信息。三是加强登记管理监督。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有序推进2021年事业单位登记和年报公示、抽查等工作,督促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整改登记不规范等问题。是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完善部门联动和综合约束机制,强化与组织、人社、审计、财政等部门的配合,常态参与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合监督,坚决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龙泉驿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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