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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区委编办制定细则理顺事业单位代管工作机制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4-10   查看次数:

近日,双流区委编办围绕剥离行政职能后事业单位如何干、如何管的问题,制定出台了《成都市双流区事业单位代管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被代管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党组设置、工作运行财务核算四方面进行明确,推动事业单位与相关部门职能互为补充、高效运转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细则》要求一般由代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被代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也可由被代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代管单位党组副书记进一步强化代管单位抓全局把方向、抓行业管系统的主体责任。

二是优化党组设置。《细则》提出被代管单位一般不设党组,严格落实代管单位党组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代管单位要充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对被代管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统一安排被代管单位开展党代会代表推选、党内表彰、党内集中教育等工作事项。

三是强化集中管理。《细则》规范了代管事业单位请示报告、发文、参加会议和干部管理等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要求被代管单位制定重大政策、作出重要工作部署、出台重大创新举措等事项一般应当报代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或者会议研究决定,紧急工作、特殊事项或超出管理权限的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四是加强经费管理。《细则》要求人员编制规模较小、财务收支较少的被代管单位在财务核算上纳入代管单位统一管理,不单独开设账户人员编制规模较大、财务收支较多、经济业务较多的被代管单位在财务核算上作为独立预算单位,可单独开设账户,由代管单位党组按照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进行管理。(双流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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