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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坚持“三个提升”完成 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4-26   查看次数:

为切实加强对区内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保护事业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要求,高新区从“分类推进定方向、优化服务助落实、监督管理重实效”三个方面抓好落实,确保全区144家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按期保质完成。

一是把好“方向盘”,分类推进,提升准确性。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事关社会各界、广大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是诚信建设的基础环节。高新区对标政策要求,及时印发《成都高新区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为避免个别单位出现“收而不办”的现象,利用区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QQ群、微信等多种载体发送温馨提示,广泛宣传年报公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针对区内事业单位登记情况,按照往年已登记应正常报送的、2021年新登记的、需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管理,对新成立的单位进行重点指导,对需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逐一督促落实,确保年报公示工作的精准性。

二是打出“组合拳”,优化服务,提升及时性。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水平,改变以往事业单位申报年报时被动拖沓的情况,高新区采取“当天申报、当天审核、当天反馈”的工作方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发放问答手册、在线答疑、远程协助等方式,对各单位经办人员进行网上培训,对网上操作不熟练的单位开展现场实时指导,全力补齐业务短板,不让一家事业单位掉队,提升年报公示服务的及时性。

三是亮起“警示灯”,严格审核,提升实效性。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高新区严格把关申报材料质量,以举办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前端审核为节点,区事登管理部门网上审核为重点,对年报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等进行全面审查。对有投诉违法违纪行为、年报公示工作中存在可疑问题的事业单位,及时开展核实核查。核查中发现公示信息变化的,及时督促其申请变更登记;对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对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提升事业单位管理实效性。(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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