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发通知,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按照分类别分批次清理、分部门分级次规范、分步骤动态化调整的原则,深入做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做到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最终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通知》要求,清理工作分三步进行,12月底前全面完成。第一步,自查自清。由各部门以国务院、省政府、成都市政府取消、下放、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有关决定为参考,及时与成都市政府各部门对接,全面梳理目前本部门(单位)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第二步,审核确认。由彭州市委编办(市审改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办等部门对报送清理结果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及时反馈。第三步,审定公布。由彭州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将报送的清理意见按程序报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政府审议通过后于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彭州市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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