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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切实理顺城市管护职能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08-10   查看次数:

彭州市在本轮政府机构改革中,切实理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市域公路的管护职能,确保城市管护全覆盖、无盲点。
    一是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市域公路做了明确界定。
    二是明确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城管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已建成道路及路面以上附属设施的管护和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已建成道路交安设施的管护工作;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的防洪管理,城市道路路面以下的雨污管网的管护,城市规划区内天彭镇、致和镇安置小区的3个微污设施的管护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河(渠)水系的管护工作。
    三是明确城市规划区外公路及附属设施管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市交通局负责县道及县道以上干线公路及附属设施的管护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县道及县道以上干线公路上交通信号灯的管护工作;镇政府负责县道及县道以上干线公路穿越镇规划区的过境段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管护工作,负责辖区内其它公路、乡村道路的管护工作;市农投公司负责城市规划区外污水干管的建设和管护工作。
    四是细化管护内容。管护内容包括道路的维护、清扫,标牌、标线、交通信号灯、管网、绿化工程、桥梁、缘石、平石、路灯、街牌、广告、公交站点、环卫设施、河道栏杆等的管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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