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效率和水准,高新区对政务服务中心入驻事项进行了规范和清理。本着“四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服务对象便利办事、有利于审批服务优化提速、有利于打造优质政务服务环境、有利于构建和谐政务服务中心的原则,采取“一查二审三准入”的方法,重点对政务服务中心内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进行规范清理和审查准入。
“一查”指各部门对《高新区审批服务事项统计表》之外需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其他事项,进行自查并报政务服务中心;“二审”指政务服务中心对各部门上报新增的事项,按照流程清晰、环节精简、责任明确、办事方便的原则进行审查,给予相关部门确认通知;“三准入”指审查通过的事项,相关部门规范事项要素,公布办事流程,明确窗口人员,落实窗口授权,完成事项入驻,开展事项受理、办理。审查未通过的事项,部门不得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通过清理,高新区审批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和规范。一是审批项目和权限进一步精简和下放。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505项,对比最近一次清理结果总量减少8项,事项数量进一步精简。另有55项其他服务事项获准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共计560项,审批服务权限进一步下放;二是出台审批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制定《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准入制度》,明确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新增、变更、撤出事项时,需经政务服务中心审查通过并备案,确保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秩序规范高效运转。
下一步,政务服务中心将通过服务对象调查、部门抽查等方式对各部门事项入驻和办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事项顺利有序办理。同时,将结合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工作,继续开展审批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工作,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审批环节,明确环节名称、时限及责任人,编制新版审批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审批工作,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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