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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2015年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1-13   查看次数:

2015年,市委编办领导班子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中心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坚持自觉担当,落实主体责任

班子及成员深刻认识到抓主体责任是职责所系、正本所在,不断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带头履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班子始终将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摆在首要位置,制定了《市委编办班子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统筹谋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坚持在思想认识上求“深”,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季度安排时间专题学习相关文件资料,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在工作推进上求“实”,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带头宣传“两个责任”,其他班子成员经常过问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分别进行约谈,所有班子成员均按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填报了各自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015年,班子集体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主要负责人为机关干部职工讲授廉政党课2次,纪检组长为机关干部职工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1次。

(二)刚性明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把明晰责任、督促考核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及时出台了市委编办《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2015年惩防体系暨廉洁成都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要求。严格贯彻《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将主体责任按照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责任以及处室责任进行区分,层层签订主体责任承诺书,厘清责任边界,严格“打桩放线”,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纳入机关目标考核体系,和市委编办《2015年目标绩效考评实施细则》一起下达、一同考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坚持防控结合,筑牢廉政防线

班子及成员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固本强基,抓好防控结合,筑牢廉政防线。

(一)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及时将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市委编办《2015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针对班子成员,重点以中心组学习开展教育;针对处级干部,重点利用编办办公会、工作通气会、网络在线学习、约谈宣讲等方式开展教育;针对一般干部职工,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重点依托主要负责人讲党课、观看专题影片、进行支部组织生活等方式开展教育。同时,在廉政教育中坚持突出正面典型引领示范、反面典型警示警醒,深入学习了焦裕禄、兰辉、毕世祥、詹红荔等系列先进事迹,组织观看了省、市部分违纪违法干部典型案例等警示教育片和“阳光下同行”廉政文化文艺专场节目,另外还组织观看了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主题影片“喋血黑谷”和“《西柏坡组歌——人间正道是沧桑》文艺专场节目。深入开展对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等典型案例和“南充拉票贿选案”的剖析反思,从思想上不断拧紧“总开关”,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对腐败风险的免疫力。

(二)完善惩防体系,筑牢拒腐防变管理防线。积极思考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新思路,以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为重点,大力加强对关键部位的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加强机构设置、用编审核等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坚持完善机构编制前置审批,机关事业单位用编审核及日常上下编管理全部集中统一办理,确保“一个进口,一个出口,一支笔审批”。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及时更新完善实名制信息,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四清两对应”,有效防控了机构编制管理中的风险。

(三)深化建章立制,筑牢拒腐防变制度防线。着眼扎紧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篱笆”,坚持深化建章立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编办关于转发中央编办综合司关于纠正有关部门干预地方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等两个文件的通知>精神的通知》(成机编办〔2015〕99号)、《关于开展全市控编减编方案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成机编办〔2015〕69号),会同市人社局等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成人社发〔2015〕26号),不断筑牢机构编制管理制度防线。制定了市委编办《关于完善党的建设制度“废改立”工作方案》,修订完善了市委编办《人事管理暂行规定》、《财务管理办法》、《办文、办会工作程序及规范》等制度,规范了机关权力运行。

三、坚持改进作风,推动从严治党

班子及成员深刻认识到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是推进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严格恪守党的纪律,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确保将管党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一)严格恪守党的各项纪律。班子坚持把强化大局意识、落实政治纪律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都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并结合部门实际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2015年共召开有关中心组学习扩大会13次,召开专题传达会议10次。坚持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实行由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全年讨论人事议题30个、机构编制事项议题28个、大额经费开支议题15个,都按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实行集体决策;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25个副处级以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议题、9个副局级以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议题,分别按程序提交市委编委会和市委常委会审定,并在第一时间按会议要求抓好落实。坚持遵守党的廉政纪律,班子及成员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6名市管干部、17名处级干部均按要求如实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严格按组织程序选拔任用4名处级干部。

(二)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班子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市委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关于在编办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教育要求,在全办范围内开展了“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三个专题的学习讨论,确保“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序深入开展。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续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坚持强化问题导向,切实做到边学边查边改,不断擦亮“严”和“实”的作风底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继续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按照“双联”工作有关任务分工,完成有关市领导赴新津县调研督导有关综合协调工作,形成了相关调研督导报告;同时,赴川师大社区参加了“邻里互助、携手圆梦”为主题的社区文化活动,为社区留守困难儿童赠送了书籍,为农民工送去防暑降温药物,为困难群众送去生活用品。

四、坚持深化改革,推进源头治理

班子及成员深刻认识到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与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息息相关,结合推进全市惩防体系暨廉洁成都建设,认真做好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坚持以深化改革推进源头治理,以体制机制创新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一)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从源头上规范部门职责运行。针对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现象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密切相关的特点,积极构建权责清、分工明的工作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报请市委办公厅印发《2015年—2017年成都市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分工》(成委厅〔2015〕47号),明确了我市3年内政府职能转变的工作规划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规定时间节点,确保改革扎实推进。报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成办函〔2015〕143号),成立成都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等,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积极稳妥推进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依法依规完成11个涉改部门“三定”工作,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厘清职责关系。

(二)继续深化简政放权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坚持将做好简政放权工作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决定》(成府发〔2015〕4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成府发〔2015〕35号),取消和调整了17项市本级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另有6项依据地方性法规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地方性法规后另行公布。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成府发〔2015〕35号),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1项,转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28项。扎实做好市级管理权限下放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向区(市)县下放部分市级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成府函〔2015〕90号),共向区(市)县下放12项市级管理权限。同时,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街道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为载体,积极推动行政权力向乡镇(街道)下放,向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转移。

(三)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体制改革,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建立市级部门责任清单制度,在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服务、资源环境、基础设施、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选取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食药监局等5个部门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为全面推开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探索路径和方法。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在全面总结武侯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在新津县设立了行政审批局,初步构建起了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为核心,以审批和监管相对分离为特色的行政管理新模式。武侯区和新津县已被纳入全国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范围。大力推进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研究拟订了《关于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指导彭州市先行先试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除公安以外的所有行政执法权。

(四)深化机构编制管理创新,为保障重点领域工作加码助力。围绕深入推进惩防体系暨廉洁成都建设,不断深化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坚持“统筹用编、保障重点”,全力保障重点领域工作推进,重点强化了高新区、天府新区、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国土、卫计委、城管委、政务服务等部门的机构编制保障;结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坚持将空余编制优先用于高级人才和急需人才引进,2015年为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核定用编113名,面向国(境)外知名高校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核定用编21名,参公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核定用编138名,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核定用编14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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