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增强群众改革“满意度”。成都在前期清理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规范全市范围内各类证明材料。一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类证明事项,主要针对具有审批权限的行政机关(授权组织)在实施审批过程中,要求相对人提供的各类证明事项。二是全面清理规范公共服务类证明事项,主要针对政府部门(单位)提供各类公共服务产品时要求相对人提供的各类证明事项和银行、医院、学校、公证、通信、水、电、气、油等公共服务机构要求相对人提供的各类证明事项。三是全面清理规范其他办事类证明事项,主要针对市级、县级部门之间和乡镇(街道)等要求相对人提供的各类证明事项。(审改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