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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全面部署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8-08   查看次数: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4〕29号)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有关要求,8月4日,成都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和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的制度载体。2012年5月,成都市启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先后有11家县级公立医院被列为法人治理试点单位。其中,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新津县人民医院分别被列为国家和省试点联系单位,其余9家公立医院也已基本完成了法人治理架构的搭建、章程备案等工作,为深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成都市将在继续抓好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新津县人民医院等先期试点单位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区(市)县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通知》对我市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的重要意义及目标任务等进行了具体明确。一是明确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区(市)县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高度,将法人治理结构作为推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制度保障。二是分类提出了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试点联系单位涉及区县深入推进,在完善配套政策层面加大探索力度,力求在健全法人治理机制方面有新的举措;先期启动公立医院试点区县统筹推进,克服试点工作进展总体不平衡情况,深化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先期未涉及公立医院试点区县有序推进,在原试点单位基础上,增加县域内一家公立医院作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单位。三是强化了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调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为改革试点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市事登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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