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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办法》持续提升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0-16   查看次数:

《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后,大邑县委编办把学习贯彻《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在细化举措上见真章,在落实落地上求实效,有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大邑县委编办坚持把《办法》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解读,深入阐释《办法》的内容主旨、核心要义、条文内涵,有效帮助全办干部职工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思想内涵、精神实质,熟悉掌握机构编制工作权限、程序和要求,将学习贯彻《办法》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去,统一到工作规范上来。

(二)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党管机构编制意识。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贯穿《办法》始终的一条红线,也是机构编制工作必须遵循的第一原则。作为机构编制部门,大邑编办坚决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强化党的机构、办事机构、参谋助手的角色定位,落实归口管理要求,把调整优化后的体制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以《办法》为准则,充分发挥编委会职能作用,凡涉及部门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一律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同时,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党管干部、党管组织的全流程中统筹谋划,统筹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增强工作合力。

(三)主动服务发展,努力提供机构编制保障。机构编制管理的核心目标是理顺体制机制,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邑编办聚焦加快建设公园城市先行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示范区和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等重点任务,找准工作切入点,精准对接、精准发力,加强机构编制资源有效配置,做到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推进到哪里,机构编制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保障到哪里;聚焦群众所急所忧所思所盼,强化机构编制资源有效配置,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等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化运用三重工作法,深化产业功能区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制、持续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提供坚强机构编制保障。

(四)严格贯彻执行,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办法》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大邑编办坚决落实编制就是法制要求,用法制思维、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持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将机构编制事项纳入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监督范围,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履行职责,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坚持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管理等规定,强化源头管控,严守总量底线,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同时,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融入机构编制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工作中,注重与机构编制审计、违规违纪行为专项检查等相结合,有效减少和防范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将纪律红线贯彻始终。(大邑县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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