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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委编办以问题整改助推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04   查看次数:

都江堰市委编办坚持把本级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工作重要契机,将推进问题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聚焦“学严干实”助推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以“学”为要,厚植理论根基。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分析理论学习薄弱环节,健全机关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丰富学习教育载体形式,创新开展政策大讲堂”“业务大比拼”“科长课堂活动,有机结合主题党日、工会活动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业务学习等开展各类学习30次,配送党史学习教育教材24套,编印机构编制内部学习资料20余套,全面增强干部职工政治素养。

二是以“严”为纲,扭紧责任链条。办班子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局)、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做到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亲自督导把关,班子成员坚持从自身做起、改起、严起,层层传导压力、级级抓好落实,以责任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以“干”为要,确保整改实效。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症结原因,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制发《中共都江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整改走样,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四是以“实”为本,助推工作质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调整优化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精简市级议事协调机构71个,精简率达40.57制定印发《都江堰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切实推动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制度、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制度、机构编制标准制度、机构职能运行保障制度、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的有力举措。(都江堰市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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