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邛崃市城市管理工作长效机制,邛崃市系统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晰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完善执法协调配合联动机制,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精细化、系统化、科学化水平。
一是梳理全覆盖,全面理清执法事项清单。根据综合执法改革后执法范围调整情况,会同司法部门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省行政权力统一目录以及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清单,全面梳理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的行政处罚等事项,确保无遗漏。梳理范围涉及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水务、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等6个领域,最终梳理出行政处罚类、行政强制类执法事项1003项,其中,城市管理领域195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418项、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232项。结合镇街下放权限工作,拟下放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领域84项行政处罚事项,明晰执法权限,助推赋能增效。
二是分工全覆盖,科学界定部门工作任务。按照依法依规、协商协调、高效统筹原则,对城市管理以及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工作任务事项开展全面梳理和科学明晰,编制形成市政设施、市容、环卫绿化管护、违法建设治理、自然资源和林业、生态环境、其他等7大类17小类130项工作事项清单,以清单形式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事项分工,进一步厘清前端末端执法界限及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边界,避免因责任不清出现推诿扯皮情况。聚焦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工作事项,结合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7项工作的办事规程和操作指南,明晰环节任务,推动依章办事。
三是联动全覆盖,健全配合协调工作机制。为构建分工科学、责权明确、衔接有序、运行顺畅的综合执法体制,制定印发《邛崃市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协作规定》,明确行政执法部门8项、相关职能部门7项、镇(街道)2项执法职责任务;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明确案件移送、举报投诉处理、证据固定及检测、信息共享、司法衔接等5个协作配合环节,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协同性、实效性,避免执法工作衔接出现杂乱无序情况。针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中遇到的职责事项和环节任务争议问题,会同司法等部门组织或参与指导双方协调解决10余次,明晰工作分工,发挥协作效能。(邛崃市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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