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邑县委编委召开2019年第3次会议,县委书记、县委编委主任李燎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产业功能区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研究审议了产业功能区管理机构规范调整方案和有关机构编制事宜。
会议认为,《条例》是全方位系统规范党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的专门法规,是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的制度性安排,是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编委成员及机构编制部门要深学深悟,吃透核心要义,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领导体制、机构编制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机构编制工作相关环节的规定。
会议指出,机构编制工作是优化执政资源配置、研究谋划体制机制创新、确定权力和责任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党委政府有什么样的发展战略,机构编制部门就要有什么样的机构设置。《意见》为该县创新产业功能区体制机制提供了思想指引、实践遵循和前进动力。要严格按照市上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突出大邑特色,高质量推进落实创新产业功能区体制机制工作。(大邑县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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