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机构改革关于全面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部署要求,锦江区委编办集中力量,扎实开展区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精简和规范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确定范围。按照清理精简工作有关要求,赓即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培训会议,组织开展基础数据统计,通过查阅区委区政府历年下发的相关文件,对全区议事协调机构进行逐一核实,共确定区级议事协调机构220个,为后续清理精简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坚持原则明确标准。严格遵循“上下对应”的工作要求,凡是市级已撤销、整合、更名、调整的,区级对应撤销、整合、更名、调整。同时,根据机构改革后单位名称变化和区领导分工,动态调整议事协调机构人员组成。
三是规范程序严格审核。规范清理精简工作流程,由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并提交区委编办审核,区委编办会同两办对区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的区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梳理,提出清理精简建议,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后报送相关区领导审阅,并按规定程序报送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最终确定保留区级议事协调机构143个,合并撤销机构78个,机构精简率达35%。(锦江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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