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简阳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机构编制工作及时跟进保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任务的增加,部门(单位)用编需求与编制总量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传统编制管理保障方式缺乏灵活性和精准性的短板日渐显现,造成了市级编制资源使用配置效率不高,亟需探索创新市级编制管理保障新方法、新路径,优化提升全市编制保障水平。
一、创新市级编制管理原则
(一)控制总量。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总量,加强和规范各类编制管理,各类编制均以上级下达编制总量为红线,在不超红线的前提下创新市级编制管理。
(二)盘活存量。切实加强编制动态管理,将好钢用在刀刃上,积极盘活存量,既要“管住”,又要“管好”,将有限的编制资源用好用活,向“急、难、险、重”部门(单位)倾斜。
(三)有增有减。打破编制分配后“部门(单位)所有”模式,既要为职能任务增加的部门(单位)增加编制,也要对职能任务减少的部门(单位)相应减少编制,做到有增有减,提高机构编制部门编制统筹力度。
二、简阳市市级编制管理保障现状
(一)市级编制概况
1.行政编制
我市有市级行政机构45个(党委工作机关10个、人大机关1个、政府工作部门27个、政协机关1个、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机关6个),达到满编运行的行政机构共计24个(党委机关3个、政府机构14个、政协、群团机关2个、群团机关3个),占市级行政机构总数的53.33%,行政编制总体满编率达96.30%。
2.参公编制
市级参公事业单位25个(市委市政府直属11个、部门下属8个、使用参公事业编制的群团机关6个,不含9支执法队伍),达到满编运行的单位共计8个(市委市政府直属2个、部门下属3个、使用参公事业编制的群团机关3个),占市级参公事业单位总数的32%,参公事业编制总体满编率达78.31%。
3.事业编制
市级一般事业单位116个(市委市政府直属5个、部门下属106个、使用一般事业编制的群团机关1个,不含4所市级医院、1所疾控中心),达到满编运行的单位共计57个(市委市政府直属2个、部门下属55个),占市级一般事业单位总数的49.13%,一般事业编制总体满编率达94.80%。
(二)现行市级编制管理保障措施
一是规范管理编制调整事项。修订完善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明确工作权限和审批程序,将部门(单位)编制调整事项纳入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审议范围,事项批复后,及时函复通知提报部门(单位)。
二是抓好进人用编计划审批。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流程,明确人员调动应当在市委编委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健全完善用编计划审批流程,要求部门(单位)在申报用编计划前,提前与编办沟通核实编制核定数、实有人员数和空编数,核实准确后再报送用编请示。
三是发挥实名制基础性作用。依托实名制系统,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出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部门(单位)编制人员变动后,及时持《机构编制手册》办理增减手续,做到人员、《手册》和系统数据同步更新。定期对实名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动态掌控编制变动情况,为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提供数据支撑。
四是开展用编进人监督检查。建立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巡察、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联动监督。出台《简阳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办法(试行)》,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编制、审批用编计划的重要依据。
三、当前市级编制管理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编制配置调控不够精准,使用效益不高。传统编制保障方式存在一定弊端:从编制供给侧来看,机构编制部门基本会满足部门(单位)用编需求,但对编制投放必要性的论证不够充分,“大水漫灌”式投放编制资源,投放领域不够精准;若后续需要调整部门(单位)编制,编制核定变动较小,逐渐形成“编制部门(单位)所有”的观念,造成资源固化。从编制需求侧来看,存在部门(单位)职能弱化、空编闲置,职能增加却没有相应的编制得以保障等现象,陷入“有编不用、无编可用”困境,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不高。
(二)编制调整事前评估流程不够规范,缺乏经验方法。已制定实施《简阳市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办法(试行)》,对机关事业单位申请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进行评估,但由于开展评估的时间不长,部分部门(单位)不适应、不熟悉评估流程,申请报告不规范、必要性论证不够充分,评估效率较低;同时,评估工作对机构编制部门审核评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否能够做到科学、客观、高效评估,还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将评估办法内化为工作思路。
(三)编制使用效益评估运用不够熟练,欠缺方式方法。随着部门(单位)职能强化、用编需求增大,部分部门(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只强调自身的困难、工作重要性和上级部门、领导的要求,一味向机构编制部门索要编制,却没有充分挖掘部门(单位)现有编制的使用潜力,未发挥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益,造成编制资源一定程度浪费。目前已制定实施《简阳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办法(试行)》,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效益进行评估,但目前评估工作还处在学习摸索阶段,评估运用不够熟练,评估方式、手段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四)人大政协人员挤占部门编制,部门进人困难。目前,在市人大、市政协机关任职占市级部门编制人员达市级部门行政编制数8.5%,涉及27个部门。在行政编制紧控和短缺的情况下,市人大、市政协人员长期占用部门行政编制,一方面造成部门无法补充行政编制人员,出现年龄、文化断层,干部老龄化,影响工作开展;另一方面,部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交叉使用行政、事业编制人员,或从镇(街道)长期借调人员,引发调出部门(单位)、镇(街道)人手不足等连锁反应,最终造成部门(单位)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局面。
四、创新市级编制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管住用好编制周转池,高效盘活编制资源。严格执行《简阳市编制周转池实施办法(试行)》,统筹市级行政、事业编制放入编制周转池中,由市委编委单列管理、总量控制,根据全市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科学调配,在投放上,改变过去“大水漫灌”式的编制保障模式,实行靶向精准供给,明确周转池编制用于支持部门(单位)使用年轻干部、引进高端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在配置上,坚持动态流转、循环使用,严防资源再度固化。明确周转池编制使用期限,使用期满后,由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收回编制到池中,进一步盘活长期无法发挥使用效益的编制,实现编制资源的集聚和效能效益的提升。
(二)开展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规范编制审核评估。按照《简阳市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办法(试行)》要求,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工作,重点评估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工作任务、日常管理规范性、岗编匹配合理度、内部挖潜可行性等方面,确保评估全面精准;规范实施事前沟通、部门自评、编办审核、编办复评、异议申诉、结果确定等评估环节,明确评估步骤和职责分工,确保评估科学规范。定期进行经验总结,完善评估指标,健全评估机制,形成可复制的评估经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定期组织部门(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开展专题培训,认真解读评估办法,进一步明确“为什么评、评什么、怎么评、评完怎么用”等问题,提高部门(单位)自评能力。
(三)健全完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提高编制使用效益。按照《简阳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办法(试行)》要求,深入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调阅资料、数据比对、综合分析等多种方式,规范实施评估程序。对部门(单位)人员编制力量是否向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倾斜、编制使用数与核定数比例情况、工作是否饱和等方面进行评估,由机构编制部门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评分,评定为“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级,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结果作为被评估单位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探索优化人大政协编制管理,解决部门用编难题。对比研究在市人大、市政协机关任职占原部门、镇(街道)编制人员调入和不调入市人大、市政协机关两种情况,探索提出解决措施:对于在市人大、市政协机关任职的成都市管干部、简阳市管干部全部调入市人大、市政协机关,不再占用市级部门编制;对于在市人大、市政协任职的成都市管干部和从市人大、市政协退出成都市管干部领导岗位尚未退休的人员,使用单列编制保障;在市人大、市政协工作的其他人员(含驻会常委)占用市级行政编制。根据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工作需要,适时适量配置行政编制,用于调入年轻干部、安置选调生和转业军官,解决“超编严重无法进人”的问题。(简阳市委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