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3月2日 星期一 设置首页 | 收藏添加

都江堰市试行《周转编制管理实施意见》盘活编制存量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2-11   查看次数:

为进一步盘活编制存量,提高编制使用效率,近日,都江堰市委编办出台了《都江堰市周转编制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动态调整、周转使用、人编捆绑、人走编收的周转编制使用体系,有效缓解编制供需矛盾,促进人才引进。

一是合理申请,科学核定使用条件。《实施意见》明确了周转编制建立的意义与使用范围,遵从问题导向、管理创新、管住管好三个原则严格管理周转编制申请条件。申请使用周转编制的单位须为满编单位且申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名,并且具备承担上级重点任务、重大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工作、人员结构不合理等原因带来的急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或高层次人才等情况。

二是细化管理,细致把关使用流程。《实施意见》对周转编制管理提出如下具体要求:单位减少某项职能的对应收回周转编制;经批准核定周转编制的单位逾期未进人将收回周转编制;周转编制不得用于补充工勤人员;收回核定的周转编制后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再次申请核定周转编制;周转编制实行单列管理和实名制动态管理,自然减员时,由市委编办收回周转编制;周转编制使用期限一般为3年;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无空余编制的,暂用周转编制过渡;事业周转编制纳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基数,不计入事业单位中层领导职数核定基数。

三是强化监管,严格保障使用规范。明确了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做好周转编制的使用与管理,加强对录用人员的考核管理。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收回周转编制。(都江堰市委编办 供稿)


图片已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