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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五步走”稳慎有序全面完成群团机关“三定”规定修订工作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2-24   查看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针对群团机关三定规定20未修订、职能配置与当前的职能体系工作任务不匹配等突出矛盾问题锦江区稳慎有序推进区级群团机关“三定”规定修订工作,为群团机关依照“三定”规定高效高标准履职、充分发挥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提供坚实的机构编制保障。

一、摸清底数打基础。一是收集相关文件和资料,全面梳理2001年以来各群团机关机构编制历史沿革、相关法律法规、群团章程等文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确保后续修订工作有迹可循。二是深入走访实地调研全区群团机关,逐一交流沟通,了解其工作运行现状、现实困难及未来发展需求,做到心中有数,为后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规范职数定框架。一是在市委编办批复职数总量内,依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各群团章程等规定,规范职务名称。二是坚持“以职能配置编制”原则,科学合理、从严从紧配置群团机关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凡编制职数框架以外的诉求,一律不得搭车、叠加,进一步体现机构编制正向激励导向作用,为连续多年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区科协适当增核科室和编制。

三、专题培训定规则。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细化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二是严格对标党政机构“三定”规定制定要求和程序,制定《群团机关“三定”规定制定规则》,明确和规范制定标准。三是召开各群团机关“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培训会,对“三定”规定的释义和作用、内容和规范、“三定”工作要求、实施步骤和工作方法等问题进行系统地讲解。

四、审核把关保质效。一是按照群团改革“强‘三性’、去‘四化’”要求,各群团机关负责组织起草“三定”规定草案初稿,将部门党组(党委)或班子是否集体讨论纳入重点加强和把关环节,对存在代管关系的,必须征求代管部门的意见。二是坚持以法律法规和各群团章程作为“三定”规定修订的基础,在收到部门报送的草案后,逐一与法律法规和群团章程中的职责事项进行对比,确保“事事不落”。三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围绕“六个是否”对初稿进行审核,逐字逐句与部门沟通协调相关职责来源、用语规范和职责分歧,反复征求部门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

五、抓好落实严执行。重新修订的“三定”规定,是群团机关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各群团机关履行职责必须坚持以“三定”规定为依据,不能越位、缺位、错位。区委编办将适时对群团机关“三定”规定开展执行情况评估和监督检查。(锦江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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