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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四创新四提高”深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7-01   查看次数: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新都区委编办从创新思想观念、创新清单管理、创新联动机制、创新结果运用等方面,主动加强与巡察办、组织部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深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一、创新思想观念,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始终,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坚定不移地落实好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的部署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各环节。二是强化归口管理。严格落实归口组织部管理要求,积极向组织部看齐,增强“组织口”意识,对标“组织口”标准,培育“组织口”作风,让编办归口管理更科学、内部运行更规范、工作标准更明晰,切实把归口管理的体制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三是强化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和重点中心工作,拓宽视野、理清思路,从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的高度思考、谋划、推进工作,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

二、创新清单管理,提高业务技能

一是建立“重点清单”。建立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台账,主要包含机构编制评估、日常监督检查以及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情况,定期形成分析报告,并及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研究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和共性问题,切实提高监督检查质量。二是建立“审批清单”。积极适应机构改革后的工作新体制,重点围绕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工作,对现有工作制度、审批事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归类,建立审批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精简办理程序,推动形成高质高效的工作运转体系。三是建立“整改清单”。针对机构改革工作,重新梳理汇总台账,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销号管理,及时更新台帐数据。督促已明确撤并的单位要及时移交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同时做好问题整改衔接工作,确保台账完善,整改落地见效。

三、创新联动机制,提高监督质效

一是建立“链条式”联动机制。围绕“培训教育、监督检查、线索移送、整改落实、结果运用”等环节,建立“链条式”联动机制,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审计监督等协助配合机制,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走深走实”。二是建立“纵向”联动机制。印发通知进一步压实各层级主体责任,明确各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机构编制监督职责,明确各部门党组(党委)对本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的主体责任,发挥“纵向”联动机制作用,建立全区机构编制工作“系统思维”。三是建立“横向”联动机制。完善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和机构编制委员会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的“横向”联动机制,明确未按要求整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的部门(单位),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提出动议,切实树牢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一盘棋”思想。

四、创新结果运用,提高工作水平

一是为完善职能体系提供支撑。聚焦镇(街道)体制改革后半篇、产业功能区改革等重点任务,将三定执行和履职评估运用作为机构设置的重要依据,系统重塑产业功能区、镇(街道)、事业单位的布局结构,加快构建事权清晰、责任明确、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机制。二是为破解瓶颈问题提供路径。发挥部门联动监管效能,为依法规范、科学合理制定部门职能边界清单、重点领域清单以及基层事权事项下放等重点、难点工作,开辟新路径。目前,已科学编制服务事项、属地责任、边界责任、重点领域等六大类5400余项清单,制定《事权准入下放制度》等13项机制。三是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定期形成机构编制管理分析报告,将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列入机构编制审批要件,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推动监督关口前移,为办理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等重大事项提供重要参考,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新都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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