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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9-03   查看次数:

9月2日,我市召开动员大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精神,对成都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葛红林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朱志宏主持,市领导黄建发、胡元坤出席会议。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朱志宏宣读了《成都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根据《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本轮改革的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二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三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改革后,我市政府工作部门由41个减少为40个,部门挂牌数由14个减少到13个,对4个正局级挂牌机构和7个副局级行政机构进行了清理规范,部门间、层级间职责关系进一步理顺。
    葛红林指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是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题中之义和应有之举。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现实需要。当前的重点任务是要按照《改革方案》尽快抓好落实,做好24个市级涉改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和相关机构编制调整工作;各区(市)县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尽快启动,积极推进,加快构建体现本级政府功能特点的组织机构体系。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严控机构编制,逗硬工作纪律,把机构改革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朱志宏就做好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各区(市)县要迅速启动改革,涉改部门要积极配合机构编制部门做好“三定”和机构编制调整等工作。二是要严肃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机构编制纪律,认真执行相关规定,上级业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下级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三是要把握时间节点,市级相关部门的改革工作要在9月底前基本完成;各区(市)县要在10月底前将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全部改革工作要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政编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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