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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城市街道(社区)和谐发展工作现场会”在成都召开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10-22   查看次数:

为深入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城市街道(社区)和谐发展,2014年10月20日至21日,由省委编办、省民政厅联合主办的全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城市街道(社区)和谐发展工作现场会”在成都市锦江区召开,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编办主任王川和省民政厅厅长黄明全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编办副主任张明、省民政厅副厅长廖永康以及来自全省21个市(州)机构编制系统、民政系统和部分街道办事处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先后实地考察了成都市锦江区水井坊、莲新、双桂以及武侯区玉林街道的管理体制创新和社区建设工作情况。成都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高建军从我市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动因与基本历程、做法与成效、深化改革的思考与设想等三个方面介绍了我市推进改革的有关情况,重点从转移街道职能、优化组织架构、延伸服务触角、推进综合执法、培育社会组织、创新社区治理等六个方面介绍了我市推进街道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做法。锦江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历章重点介绍了近年来锦江区围绕创新城市基层治理推进街道管理体制、社区治理体制、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三大体制改革”的有关情况。成都市武侯区和成华区、乐山市、泸州市、攀枝花市也围绕当地推进街道(社区)体制机制创新从不同层面和角度作了交流发言。

黄明全厅长就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如何与政府职能转变改革特别是街道体制机制创新整体联动,完善社区治理机制的问题讲了五点意见:一是要适应街道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社区治理机制;二是要实行社区公共服务准入,推动社区减负增效;三是要创新治理机制,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四是要加强社区建设,增强社区服务能力;五是要推进“三社互动”,激发社区发展活力。

最后,王川主任就下一步如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城市街道(社区)和谐发展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推进街道(社区)体制机制创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改革自觉;二是要始终抓住推进街道(社区)体制机制创新的改革重点,切实转变职能、推动科学执政;三是要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和其它政务服务的综合作用,有效整合资源、增强运行效能;四是要务必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取得实效,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体改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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